1994年与**同居,当时**妻子病故,负债累累,男方已扎,有一女一男,女儿生于1990年,子生于1992年,本人有生育能力,但为了照顾两个小孩,一直末生育小孩,一心一意为了这个家,现因经商亏本,男方听他表姐唆使,离家分居,请问我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