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再婚前有一套老房子,户主是我爸,若干年后也就是现在,房子拆迁了,通过补偿我家得到了新的安置房,房主的名字依然写的是我爸,请问这属于我父亲的个人财产吗?我继母在我家的这些年几乎没怎么出过钱,最多只是收拾家务,我父亲还给她闺女买了套房子(写的继母闺女的名字)。
请问如果离婚的话,大概需要怎么分财产?需要给继母大概多少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