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农机局有一加油站经我手2003年租赁给外资公司20年.由于当时租赁费低现在农机局委托我去找外资公司协商涨租金,并给我委托书,委托书明确规定涨租金后我获百分之五十利润,经过我谈下来涨的租金中我能获得利益吗?有没有私分国有资产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