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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找不到对方人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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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找不到对方人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的问题

男方是外地人,当初是在女方户口所在地领的结婚证,婚后孩子出生后我们就分开了。

一直拖着没办离婚手续,中间他是来过一次办离婚手续,但是因为他的户口原件不齐全所以没给办成。

后来就一直找他找不到,打电话不接信息也不回,从孩子出生一直到现在他没有承担过孩子的任何抚养责任,都是我一个人在抚养,而且我也没有固定的工作。

现在孩子都5岁了,还是找不到人。现在孩子都5岁了,还是找不到人欠我母亲的钱也不还。

我大概的问了一下,听说这要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才能起诉吗?对于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解决? 在女方当地能解决吗?男方是江苏连云港灌云县人。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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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杨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811266545
积分:1289
]
回答时间:2012-06-28 15:08
杨盛
1、办理离婚和要你母亲的欠款是两件事,不能并案处理。
2、根据你说的情形,离婚应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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