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别人九千块钱留了欠条,年初还的时候把欠条要回当场撕了,现在发现他给的是复印件,他起诉我还欠他九千并有真欠条,一审通过还款记录证明已还,二审他又编造说确实已还九千,但还有九千,也就是说一开始有两张欠条,现在一级法院已判我输,怎么办?向中级法院申诉能成功么?可以报案他诈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