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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温度不达标,未缴取暖费,法院强制执行,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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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6518什么是编号?

供暖温度不达标,未缴取暖费,法院强制执行,如何维权?

2010-2011年度正常缴取暖费,室内温度不达标,2011-2012年度未缴取暖费,室内温度也不达标,法院下判决要求补缴取暖费,如何维权呢?应该缴么?冬季室内温度只有13度,希望达到的效果是后面的供暖能达到标准温度,该怎么办?

咨询者:fa372439吉林
[咨询时间:2012-06-2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曾令栋律师
[地区:广西-桂林市
手机:13517730061
积分:233
]
回答时间:2012-06-27 21:01
曾令栋
证据呢?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6-27 21:04
刘子若
你应当就室内温度未达标而收集证据,提起诉讼,不能通过不缴取暖费的行为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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