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一下,我与前夫2005年协议离婚,女儿由前夫抚养,2009年时,女儿11岁了,根据女儿的意愿,两人重新协议女儿的抚养权归我并进行了公证,请问这份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吗,还是一定要由法院判决变更才有效?非常着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