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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赔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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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6284什么是编号?

关于劳动赔偿事项

本人于2005年4月至今在某单位工作,主要工作为驻厂检验,,因与客户沟通不协调发生口头之争,现公司提出解雇处理.公司因是在本地为分办事处为由未签定劳动合同,也未缴劳动保险.

如本人同意解雇,应提出什么样的赔偿?

本人只有员工证,还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应到当地什么样的部门提出要求公司申请索赔?具体什么样的流程?

谢谢各位律师的帮忙!

咨询者:fa372076江苏
[咨询时间:2012-06-26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曾祥锋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3866722060
积分:7788
]
回答时间:2012-06-26 20:07
曾祥锋
委托律师处理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4
]
回答时间:2012-06-26 20:24
刘建平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路光亮律师
[地区:江苏-盐城市
手机:13851063183
积分:9072
]
回答时间:2012-06-27 15:36
路光亮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加班费、补交社保,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应诉,自己个人很难维权。如对解答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我
胡荣兵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404170800
积分:753
]
回答时间:2012-06-28 08:58
胡荣兵
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对方支付有关经济补偿金以及工资保险待遇。
梁斌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815066585
积分:9310
]
回答时间:2012-06-28 10:16
梁斌
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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