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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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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6281什么是编号?

房屋纠纷

我家是河北张家口市宣化的,我买了套楼房,刚刚装修完毕,墙面却出现了大大小小的裂缝,而且许多墙面敲敲都是空的,专业点就是空鼓。

因为这个裂缝的问题都跑了一个多月了新放迟迟住不上,开发商与施工领导就只是说修,我说修完了在裂呢??回复我在修,却对房屋裂缝问题所产生的误工费赔偿问题只字不题,我想知道,我有没有权利要误工费,根据哪部法律哪个条文,有没有权利所要赔偿,这个赔偿根据什么,哪部法律哪个条文,谢谢,帮帮忙急用。

咨询者:fa372072河北
[咨询时间:2012-06-26
悬赏分:
解答数:8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8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2-06-26 19:24
赵井燕
开发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误工费主张没有依据。可以提出赔偿主张。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等法规。
曾祥锋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3866722060
积分:7788
]
回答时间:2012-06-26 20:07
曾祥锋
可以起诉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2-06-26 20:29
闫建秋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6-26 21:27
刘子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处理。
张勇博士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322478547
积分:1732
]
回答时间:2012-06-27 07:15
张勇博士
建议写上能够解决,不成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处理。
王林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3463270151
积分:12905
]
回答时间:2012-06-27 08:29
王林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买受人单方解除合同权利】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解读:本条规定,房屋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购房人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的单方解除合同权利】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解读:本条规定房屋若出现不能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购房人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房屋质量问题出卖人的维修义务】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解读:本条是对房屋存在一般质量问题时的保修规定。
张煜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5537132712
积分:8420
]
回答时间:2012-06-27 14:51
张煜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叶林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8559916434
积分:12027
]
回答时间:2012-06-27 15:23
叶林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可根据其程度不同,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修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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