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普通合作合同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35976什么是编号?

普通合作合同

跟一家婚姻介绍所签订了一份合作合同,内容就是保证在一定的时间内介绍对象认识。

合同费用是5000元,后来说5000元不够,要不加钱,要不就算活动到期了!我现在想知道,我能否结束这个合同,当然这笔费用必须退还给我,或者说一半的费用!(因为我这边已经见过3位对象!)因为可以有什么措施!?

咨询者:fa371578北京
[咨询时间:2012-06-25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6-25 12:26
魏国鹏
你们签的的5000元的合同是依法生效的,现在其无权要求增加费用,属于违约行为。对方没有为你介绍成功对象,应该全额退还你合同款。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雪梅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8614085357
积分:7757
]
回答时间:2012-06-25 13:32
刘雪梅
按照你们合同约定处理。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6-25 17:45
刘子若
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如果对方要求增加费用的,构成合同违约,你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
单兴山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81181779
积分:7711
]
回答时间:2012-06-25 22:11
单兴山
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对方无权要求增加费用。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6-25 22:58
赵江涛
可以参考我的文章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2-06-26 11:45
牛国荣
对方没有促成,应返还你的费用,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维权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