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你介绍的情况,现房产不能进行交易。2、因现房产是遗产应由公证遗嘱或者继承公证,再办理房产过户至一个继承人名下,然后才可以办理交易。3、没有无效交易说法。4、那张纸应是一种遗嘱,但应存在见证人瑕疵而无效。5、可以提起继承诉讼,申请法院查封房产。
律师您好,目前有这样一种情况,想咨询一下
老父亲刚去世,留有一套房子,房主是老父亲,母亲十年前就去世了,父亲再没有娶妻。
父亲有三个女儿,没有儿子,父亲生病时曾口述将房产卖了,所得房款三个女儿平分,大女儿当着二女儿,小女儿和父亲的面将父亲所说写在纸上,父亲亲手签字确认。
现在父亲刚去世,小女儿将父亲的房产证,户口本收到自己手里(小女儿的户口在父亲户口本上),想独占房产可是土地证却在父亲家中忘记拿了,现在在大女儿手上。
目前的问题有以下几点:1.出售这套房产需要哪些证件,没有土地证,只有房产证是否无法买卖。
2.没有三个女儿的共同同意,房子是不是就卖不成。
3.如果一旦被小女儿卖了,是否属于无效交易。3.如果一旦被小女儿卖了,是否属于无效交易4.父亲口述,大女儿代笔的,并且由父亲签字的那张纸有没有法律效应?5.是否可以去房产交易大厅进行医嘱公正或土地证备案之类的,避免小女儿买卖房产。
请律师替我解答,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