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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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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5760什么是编号?

离婚财产分割

2011年3月12日我和老公举行的婚礼,没有结婚证的,当时男方彩礼给了28888,没有房子,没有汽车,和他父母住在一起,女方给了38888当作嫁妆,没有房子,没有汽车,10月份的时候买了一辆汽车,男方家给40000,女方家给10000,我们自己拿40000,车主的名字是我老公的,2012年3月12日打的结婚证,后又开了一家干洗店36000,现在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啊。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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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王林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3463270151
积分:12905
]
回答时间:2012-06-24 11:48
王林
你好,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当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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