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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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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5725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如果因肇事者和车上乘客之间起争执情绪波动超速导致车祸,造成道路上的非机动车辆驾驶员和乘客死亡,这种情况和没有起争执发生的自然车祸在刑事责任的认定上有没有区别?如果有,区别在哪里?

补充说明:
急急急,有看到的律师麻烦给回复,拜谢
咨询者:fa371302广东
[咨询时间:2012-06-24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7
]
回答时间:2012-06-24 13:21
李翠英
没有区别。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2-06-25 10:18
吴君瑜
报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书确定责任大小。
杨进鹏律师
[地区:广东-佛山市
手机:13702922538
积分:683
]
回答时间:2012-06-25 10:20
杨进鹏
在刑事责任的认定上没有区别.
贤笑岩律师
[地区:广东-珠海市
手机:13500241808
积分:3170
]
回答时间:2012-06-25 13:53
贤笑岩
在交警的事故认定上是没有区别的。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2-06-25 16:03
杨艳国
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区别,主要是按照责任来划分刑事责任的认定.
秦林蒿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5220115488
积分:2503
]
回答时间:2012-06-25 17:37
秦林蒿
你好,这无实质上的区别,具体责任由交警大队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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