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老板扣除工资的50%还扣了500元押金,请问这是否合法?我有个朋友在某个店里工作了两个多月,老板拖欠工资,朋友不想干了,就提出辞职,最后本应该拿两个月的工资2200的,老板却只给了500,说是只支付50%,还要扣500的违约金。
这也太欺负人了吧,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