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属于工伤,不能由社保赔偿,但是你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要求单位赔偿,你是雇员,可以要求雇主即单位进行赔偿,完全可以胜诉,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一幢楼里有好几个工厂,我上班的厂子在四楼,五点钟下班,下班时在下一楼楼梯的时候,手摔断了。
想问下,这样的情况,工厂要付责任吗?
接上面的问题,有几个人给出这是工伤,我在这边的劳动部门问过,说这不算工伤,这算是下班过后的,指能是车子事故才能算。还有人提出,先事故认定,这个我要去哪个部门,假使我打官司,胜算有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