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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在回家途中遇车祸身亡 工地是否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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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5358什么是编号?

建筑工人在回家途中遇车祸身亡 工地是否给予赔偿

建筑工人在回家途中遇车祸身亡 工地是否给予赔偿 没有劳动合同 不过 一直跟着这个公司干 公司是否能给予赔偿。

咨询者:fa370825山东
[咨询时间:201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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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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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6-21 22:31
魏国鹏
工地应该按照工伤的标准进行赔偿,赔偿的费用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6-21 22:35
刘子若
职工要上下班途中遇到对方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造成身亡的应当视同工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孙典军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5106908822
积分:156
]
回答时间:2012-06-22 07:24
孙典军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遇到对方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造成身亡的应当视同工伤死亡。
刘潮生律师
[地区:广东-潮州市
手机:13690028638
积分:9584
]
回答时间:2012-06-22 08:45
刘潮生
如在事故中承担非主要责任的,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杨国营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791108207
积分:8626
]
回答时间:2012-06-22 20:45
杨国营
应该按照工伤的标准进行赔偿,赔偿的费用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路光亮律师
[地区:江苏-盐城市
手机:13851063183
积分:9072
]
回答时间:2012-06-23 16:52
路光亮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遇到对方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造成身亡的应当视同工伤。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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