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a通过关系找到几个招工名额,这些都是正规企业招工,只是a想收取介绍费。
a联系了另外一个朋友b帮忙,b找到近二十个人来应聘工作,之后b给了a五万的介绍费,这二十个工人中有八个人在上了几个月班后,以现在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与当初介绍时所说的不符,以欺诈罪把b告上法庭,b具体收了多少钱a并不知道,a只是得到五万的介绍费,请问a是欺诈罪吗?如果是的话,a的量刑会很重吗?a的诈骗金额是怎么算?这中间大概有五六个人经手办理招工事宜,请问他们算不算团伙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