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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乐捐的形式要求劳动者交钱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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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5262什么是编号?

以乐捐的形式要求劳动者交钱合法吗

本人1998年3月经人介绍到一家乡镇医院上班,院长要我交3.5万元才能招工,并且要以乐捐的形式存到医院的账户上。

当时没有想那么多就把钱存了进去。当时没有想那么多就把钱存了进去后来1998年6月招了工,请问医院违反了劳动法第九条吗?医院把我的3.5万元做了收入。

请问我咋样才能把钱要回来。

咨询者:章贵山...湖南
[咨询时间:2012-06-2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孙连波律师
[地区:山东-德州市
手机:13053451283
积分:2186
]
回答时间:2012-06-24 12:12
孙连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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