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方的农用车被别人的摩托车撞到,而且是丁点刹车痕迹都没有的撞上我方的车尾,对方当场死亡。
而交警现场没做酒精测试,最初交通局就判我方负主要责任。
我方上庭时能否以这个为辩证点来达到减少责任呢?发生此事故到目前已七个月了,还没上庭。
法律是否有那么一条规定七八个月没结果就可以保释我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