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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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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4768什么是编号?

二手房买卖合同期限

我是房屋卖方,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中间因为我拒绝为其改签低价合同避税一事拖拉导致已经超过90天没有过户,给我造成了经济上和时间上得损失,现在买方又要求过户,请问,按照合同上写的,双方于90天内办理过户手续,这一条,我现在可以拒绝给他过户吗。

咨询者:fa370024北京
[咨询时间:2012-06-19
悬赏分:
解答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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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2-06-19 14:11
张龙飞
对于该条款的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2-06-19 15:40
岳建民
不可以,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6-19 16:03
赵江涛
您好:
可以拒绝,但最好请律师当面审核合同后决定;
   
电话:13031008678或1312115054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邢珂铭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00925523
积分:8665
]
回答时间:2012-06-19 16:49
邢珂铭
超过90天仍然要过户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6-19 20:45
刘子若
要求改签低价合同的行为不合法,违约责任在于对方,你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并要求支付违约金,但是房屋仍然要过户。
单兴山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81181779
积分:7711
]
回答时间:2012-06-21 17:15
单兴山
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但不可以拒绝给他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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