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屋卖方,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中间因为我拒绝为其改签低价合同避税一事拖拉导致已经超过90天没有过户,给我造成了经济上和时间上得损失,现在买方又要求过户,请问,按照合同上写的,双方于90天内办理过户手续,这一条,我现在可以拒绝给他过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