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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质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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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4610什么是编号?

司法鉴定质证问题

请问,法官当庭已经问过我们是否进行司法鉴定质询,我们表示不进行,事隔一天,我们想重新申请进行司法鉴定质询,请问,可以吗?如果不可以,有没有什么其他的办法申请司法鉴定质询?谢谢。

咨询者:fa369873北京
[咨询时间:2012-06-1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李静涛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01051783662
积分:2199
]
回答时间:2012-06-19 13:40
李静涛
司法鉴定结论必须经过质证,符合法定情形时,还可以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6-19 15:57
赵江涛
您好:
需要符合重新申请条件。

   
电话:13031008678或1312115054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6-19 21:03
刘子若
已经表示过不再进行司法鉴定质询的,一般法院不会再组织进行质询了,除非有新证据、新事实或新理由才可以。
单兴山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81181779
积分:7711
]
回答时间:2012-06-21 17:27
单兴山
如果有新的事实或理由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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