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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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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4190什么是编号?

民事纠纷

因工作关系和同事发生吵架进而打架,踢了几脚,身上青紫,不构成轻伤害,派出所调解不成,现在到法院起诉,住院费5292元,包工资费6400元,护理费1200元,包误工费2000元12天的工资,营养费2000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总计21892元,请问这合理吗。

咨询者:fa369347安徽
[咨询时间:2012-06-1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王伯辉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172503
积分:5164
]
回答时间:2012-06-17 10:54
王伯辉
精神损失是不合理的,其他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宋晓琼律师
[地区:安徽-马鞍山市
手机:18055563305
积分:5000
]
回答时间:2012-06-18 15:11
宋晓琼
工资和误工费是同一项,并且赔偿的标准不对,具体可以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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