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关系和同事发生吵架进而打架,踢了几脚,身上青紫,不构成轻伤害,派出所调解不成,现在到法院起诉,住院费5292元,包工资费6400元,护理费1200元,包误工费2000元12天的工资,营养费2000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总计21892元,请问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