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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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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3814什么是编号?

交通肇事

你好,我叔叔在开卡车转弯停车时,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到车下,导致车上车上两人一人当场死亡一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现在已获得死者家属的原谅书,赔偿也已经到达,并且我叔叔是自首,初犯,没有离开现场,但现在法院判我叔叔为交通肇事罪,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现在上诉有没有可能获得监外执行?

咨询者:fa368876浙江
[咨询时间:201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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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张又才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098758
积分:5480
]
回答时间:2012-06-15 19:46
张又才
您好:
您说的应该是缓刑吧。
监外执行是指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缓刑是指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法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法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一)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过失犯罪的;②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③从犯、协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④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碍的;⑤赔偿被害者的损失或者被害人请求免予处分的;⑥属初犯、偶犯,因判刑失业,家属无人抚养,陷于失学,受馁状态的;(三)未受过刑罚处罚,未因同种行为受过劳动教养或者三次以上治安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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