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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起诉离婚法院要我必须提供对方的居住证明,这不是难为我吗?对方跟居委会关系很好,户口又是老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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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起诉离婚法院要我必须提供对方的居住证明,这不是难为我吗?对方跟居委会关系很好,户口又是老家的

我该怎么让法院立案呢?暂住证没有。我该怎么让法院立案呢?暂住证没有我们已经在这个小区买房住了十多年了,居委会是不会给开的,法院让我找派出所,派出所更不给开呀,烦死了,法院的无理要求,我就不离婚了吗?回他老家起诉本来也不对呀?他那关系更多,我想在济南起诉。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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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尹志明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10450298
积分:461
]
回答时间:2012-06-14 16:21
尹志明
法院要求是合理的,你如果在当地买了房子,可以先由小区管理处开具证明,然后持房产证以及小区管理处开具的证明到居委会开据主证明。如果自己办不好,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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