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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房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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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3520什么是编号?

家庭房产问题

律师您好:向您咨询一下家庭房产问题,望您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给予解答。

谢谢!

我家85年拆迁,当时户口有四人(母亲、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分得三居室公房一套,母亲一间、女儿一间、两个儿子一间,户主和房本一直都是母亲的名字。

后因交供暖费的问题,母亲的户口迁出,户主和房本都改成了大儿子的名字,但母亲一直在此居住。

后来女儿结婚出嫁,搬出此房,户口也迁出。后来女儿结婚出嫁,搬出此房,户口也迁出现两个儿子想用房改价买下此房后再出售,请问律师现在母亲和女儿的户口都不在此处,如果儿子将房子售出后母亲和女儿可不可以分得售房款,如果可以应占多少份额。

再一个问题,如果儿子不购买此房保持现在公房状态,女儿还有没有居住权,可不可以搬回去驻。

请律师费心帮忙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咨询者:fukang01北京
[咨询时间:2012-06-1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6-14 13:32
刘子若
该房屋85 年拆迁时是使用了母亲、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的户口所分配的,应当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如果大家出资购买此房屋再出售的,应当共同分配。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6-14 16:25
赵江涛
如果儿子将房子售出,母亲和女儿可以分售房款
女儿结婚出嫁,搬出此房,没有居住权
王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801459996
积分:1790
]
回答时间:2012-06-15 16:02
王飞
1、公房在未参与房改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买卖,所以,基于公房承租权的买卖是违法的;
2、因女儿的户口已经迁出,且不属于房屋共居人,所以,已丧失居住权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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