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在一私人小厂打工,口头约定每天100元工资 刚干半个月在工作中受伤,两根手指被机器切掉,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去法院诉讼要求赔偿,请问是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还是人身损害鉴定,以及按照什么标准赔付?(工伤标准还是道路交通事故标准),以及赔付的工资标准怎么样界定?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