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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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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305什么是编号?

自诉咨询

被打后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在仅对加害人与被害人的一次询问后,在没有结论的情况下,一年后将案件转至法院,告诉被害人可以自诉。

而此时才发现加害人根本找不到,提供的联系电话是空号,请问“派出所这样做是不是行政不作为”可不可以起诉派出所行政不作为,要求其查清 加害人的真实情况及案件实情。

谢谢!

咨询者:fa122614山西
[咨询时间:2010-06-13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10-06-13 09:25
周光成
派出所“在没有结论的情况下,一年后将案件转至法院”,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你被打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对方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你可以自诉并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轻微伤,你可以起诉要求民事赔偿。
金志刚律师
[地区:甘肃-定西市
手机:13809328544
积分:6343
]
回答时间:2010-06-13 09:25
金志刚
自诉案件由当事人举证,与派出所无关
田国军律师
[地区:重庆-涪陵区
手机:13340376558
积分:7299
]
回答时间:2010-06-13 09:31
田国军
根据刑法规定,对轻伤故意伤害案件,你报案后可以由公安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其不提起公诉的, 被害人可以自诉。你报案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你可以依法向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6-13 13:22
杨汉卿
派出所应当承担责任。一是派出所在调查时应当首先查清双方的真实身份,二是应当查清案件事实。三是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交或告知当事人维护权利的途径。可以要求派出所承担一定的责任。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6-14 22:04
郭军
你好!

可以要求派出所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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