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确属多发,你应当退回。
你好,我想咨询一些法律问……事情是这样的,由于今天以前公司的领导打电话来说以前的工资财务给我打多了一千四百元,要求我退回给公司。
事情已过了半年多了,我也离开了公司大半年——我完全可以说不知情的情况下。
因为我当时最后一个月只发了我的工资我查了没错,因为之前的卡只用来发工资的,没收入就再也没去查了…由于我卡没银行信息,也不知公司之后是否再打过来,因为我有刷卡的习惯,所以导致不到他们有再打钱给我的印象,他们说有银行汇款凭证,那我要实行他们的要求吗?我觉得这样我很不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