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服可申请行政诉讼或起诉楼下。
结婚后和老公入住了他父亲留给他的多层房,但几年前1楼自行将他们的天井改成了小店,由于当时家里房子一直出租,所以也没有去投诉他们强拆,但是现在结婚了,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楼下小店成天有人围着打牌,经常到深夜,且他们屋顶已经搭的和我们阳台窗的底部一样高,将窗开个门可以再上面行走,大概有10个平方的一个正方形,楼下要爬上来简直易如反掌,什么工具都不需要,只要沿着水管就行,搭手地方也很多,我们很想要楼下拆除,但是由于多年前老公的父亲没有反对他们搭建,所以他们死活不肯,但是我们小夫妻成天提心吊胆的,家里平时白天都没人,有时晚上也很晚到家,那么大块空地,觉得拆不了就利用起来,加强防范,于是搭了个4,5平方的阳光房,当然,搭建前我们和3楼还有1楼的人都沟通过,大家都同意后才搭建的,但是现在执法队却盯着我们的阳光房要求拆除,说是有人投诉,那我们就说楼下的拆除我们自然拆,但是他们却只是强制的要求我们拆除,说他们的是老的,违章建筑还分新老么?无因不成果,没有楼下的屋顶我们又怎会想去搭建阳光房来保障安全?若强制要求我们拆除,那我们的安全又谁来保证?求各位大大帮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