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在结婚前购买的,现在结婚八年,孩子三岁。
现在我想离婚,但是女方要求我支付房子的折旧费,说是咨询过律师这是法律规定她应得的利益,她说只要孩子归她抚养就可以得到折旧费。
请问律师,法律上确实有这方面的规定吗?她想拿到这笔钱的条件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