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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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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257什么是编号?

大学生打官司

20岁,在读大学生,父母离异,父亲不给生活费,母亲对我冷暴力,可否将他们告上法庭?

咨询者:fa122515上海
[咨询时间:2010-06-12
悬赏分:
解答数:5]

最佳答案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6-12 13:39
郭军
你好! 你已经年满18周岁,在法律上父母没有义务继续抚养你。但是在道德上父母应当对你负责任,看看找当地的居委会或者老师与你的父母协商一下,最好可以帮助你完成学业。

回答

4
王迎庆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400-818-9919
积分:1223
]
回答时间:2010-06-12 06:02
王迎庆
你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了,法律上已经成年,该是你自己面对这个社会的时候了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6-12 08:32
杨汉卿
你已年满十八周岁。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你已是成年人,需要靠自己能力生存。
陈学增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146075091
积分:6544
]
回答时间:2010-06-12 10:38
陈学增
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年限为该子女普通高中毕业。据此,您已没有权利向父母提出抚养请求。您可通过,助学金、奖学金、贷款、勤工俭学等方式自力更生。
李全永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949012080
积分:1032
]
回答时间:2010-06-12 11:07
李全永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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