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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差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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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2568什么是编号?

房屋差价问题

中介吃了房屋差价,曾以“房屋买卖合同”案由(其实应是委托合同纠纷,因自己诉讼的没打好),“返还房屋差价诉求”起诉过,判决认为合同差价未约定归属败诉了。

但中介吃差价到哪也说不过去啊,请问能否再以“不当得利”案由,“返还不当得利”诉求再次起诉吗?案由和诉求不同算是同一事吗?属于一事不二理吗?恳请回复,谢谢!

咨询者:fa367181北京
[咨询时间:2012-06-10
悬赏分:
解答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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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6-10 22:16
魏国鹏
可以“不当得利”案由,“返还不当得利”诉求再次起诉,不属于同一事实,不受一事不二理的限制。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6-10 23:04
赵江涛
您好:
可以上诉或申诉;
打官司是需要专业技巧和经验的,以免吃亏,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电话:13031008678或1312115054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2-06-11 07:21
牛国荣
应聘请律师审查原审判决,确定是否可以上诉或申请再审程序,或者另行起诉中介.
王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801459996
积分:1790
]
回答时间:2012-06-11 09:02
王飞
一事不再理的原则要求不得以同一法律关系重复提起诉讼,合同纠纷与不当得利返还纠纷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所以,你可以再次提起诉讼,但你同样需要证明中介取得房屋差价没有法律及合同依据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6-11 10:54
刘子若
可以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法院起诉。
带上资料到律所咨询,我们依法解答。如需律师帮助,可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 (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单兴山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81181779
积分:7711
]
回答时间:2012-06-11 12:46
单兴山
不属于一事不二理,可以向法院起诉。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2-06-11 14:28
阎书波
你的案由不对,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Q Q249765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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