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人,在上海打工上班二年,刚检查出怀孕一个多月,婆家是湖南那里政策允许生第二胎,有办理好准生证。
单位在奉贤柘林,现在给我交的是三险(养老、医疗、工伤),没有生育险,单位是私企,我问过负责人,他说单位至今没有给过产假工资和手术时费用,请问如果我仲裁是否能要求单位给产假工资和报销手术所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