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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咨询 ,律师请进·

待解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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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1203什么是编号?

劳动纠纷咨询 ,律师请进·

律师您好,我从2012年2月7日在来到一家公司上班,来的时候我面试的职位项目管理,说好试用三个月2500元,转正3000,现在也不给转正,工资也不涨,领导安排我得工作内容又得干预算,又得得弄资料,还要去工地,去工地还要自己坐公交车去,也没交通补助,工作期间基本上天天需要加班到很晚,而且没有加班费,公司也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打算这个月11号发完工资去辞职,请问律师我怎么才能要回我得加班费和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还有我的辞职理由怎么写好呢?

现在我的证据有:工资存折·公司借章申请表有公司领导的签字,(还有公司部门领导的签字的考勤表复印件,只有五月份的,其他月份的在财务),我可以要出工资条。

我辞职后,我的几个月的加班费和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怎么能顺利的要出来,希望律师能帮助我!给我一一的指点下!谢谢律师大人了。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6-05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张又才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098758
积分:5480
]
回答时间:2012-06-05 10:04
张又才
您好:
最好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可以向单位主张的请求有:双倍工资、加班费、因没支付加班费应承担的赔偿金(加班费的25%)。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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