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应该到法院起诉要求打人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其不支付的,可以申请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事情放生在市场 一方被打没还手,报警,住院。
另一方打完人走了。另一方打完人走了住院费是受伤一方自己担负,至今打人的一方未落面。
找派出所 ,办案人员说等出院在解决,又找派出所说打人一方没钱 ,只有起诉。
然后就是避而不见。然后就是避而不见(打人一方为保释期 ,派出所有人撑腰;被打人劳动教养释放不久。
)这种情况下,被打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