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由几十个股东股份都不一样多,组织的一家公司。
法人代表是用的其中一个员工名字,但他不是董事会成员,只是负责一些小事管理, 真正的董事长名誉上是最大股东。
但在实际管理中由他掌管所有事务。但在实际管理中由他掌管所有事务董事会私下分了公司一部份利润,这种是犯了法吗?要负法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