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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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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9772什么是编号?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本人于 2009年7月份到公司上班。本人于 2009年7月份到公司上班公司与我签了2年的合同,2011年7月份合同到期。

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一直干到2012年5月份。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一直干到2012年5月份如果现在辞职的话能拿到补偿金吗?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5-30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张又才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098758
积分:5480
]
回答时间:2012-05-30 18:08
张又才
您好: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法定原由的,单位一般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合同到期后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与补签的,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没续签劳动合同这段期间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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