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你们无期限等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行为,应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按照你们工作的时间进行计算,工作每满一年赔偿2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赔偿1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赔偿2个月的工资。
你好,我是一家服装厂的业务员,已经工作了近12年,合同到2013年2月到期,最近老板和我们开会说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准备由香港方面的人员来接手,在这段时间里叫我们回去等通知,每月给我们最低生活费,并交养老金。
至于赔偿部分 和其他的问题都没办法回答我们,关于在家要等多长时间?他说也没办法回答我们,所有的问题,全部推说不知道,全部推说要看后面接手的情况。
(而且全部没有书面通知,全部只是口头和我们说)
我想问一下我们应该怎么做,他这样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