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武汉朋友三月份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对方负全责,朋友右小腿胫骨\腓骨下段粉粹性骨折,于两个月前做钢板内固定术,到目前在医院已用3万多元钱,现在医生告诉可以用拐杖辅助行走,但伤肢不要受力,并说可以回家休养,定期复查,择期行钢板取出术,请问该怎么办理赔偿.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