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人介绍购买一套二手房,因为介绍人比较熟悉,就没有在合同里面规定违约赔偿事宜(合同用的乌鲁木齐制式合同),并且因为房主说不用给定金,所以也没有交定金。
房主要求一次性付款,我大部分是借的,需要还利息的,现在房主不卖了,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