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公司,欠条作为直接证据。
我一朋友借钱给他的朋友。我一朋友借钱给他的朋友这笔钱先汇入他朋友的账上,我朋友受他朋友的委托这笔钱当场又汇入他朋友的公司账上。
完事后我朋友的朋友打一张欠条给我朋友,但上面又盖了他朋友公司的公章。
这事我一起去的(借了多少钱我不清楚)。这事我一起去的(借了多少钱我不清楚)但现在我朋友的朋友因负债累累跑了。
这时我朋友想起诉,请问这种情况应该起诉谁?公司还是他朋友?另外我朋友跟我说现在他朋友跑了起诉他朋友这钱也不一定能要到。
想起诉他的公司。想起诉他的公司这时我朋友让我给他证明请我我能证明吗。
我能证明什么。我能证明什么我最多能证明钱是先汇给他朋友,然后又打进他朋友的公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