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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因公殉职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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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8886什么是编号?

教师因公殉职如何赔偿

我家一亲戚是一名教师,在工作期间由于过度劳累而病逝。

家人该得到什么补偿金,现在就剩下妻子儿子。

咨询者:fa362294河北
[咨询时间:2012-05-27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2-05-27 12:27
赵井燕
应当属于工亡,应当获得工亡补助金及丧葬费,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2-05-27 13:20
闫建秋
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王双春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513216561
积分:3481
]
回答时间:2012-05-27 13:29
王双春
要看具体情况,可当面咨询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5-27 17:26
刘子若
应当属于工亡。构成工亡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王献锋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
积分:5463
]
回答时间:2012-05-27 20:11
王献锋
应当属于工伤,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亡补助金为上年度全国职工平均工资,大概为六十多万,丧葬费为半年的平均工资约为两万元。另外根据被扶养人情况计算供养亲属抚恤金。希望你亲戚的事情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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