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10101-20101231在**公司连续工作十年,在2011年2月份公司要求签订2011年劳动合同时我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不许,并于20110402口头将我辞退。
证据有本人2010年年薪发放表、20090101-20110402考勤表等复印件。
无年休假。无年休假现已进入仲裁程序。无年休假现已进入仲裁程序请问我有那些可以向公司索求经济补偿?各为多少?如果不服仲裁裁决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