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只要你有证据证明哪些财产是你母亲的遗产。
我家有私房和公房(私人钱盖的,后来拆迁分了2套单元房)在我7-8岁时父母协议离婚,私房归母亲,其它归父亲.但是,直到母亲去世,我们一家四口(妹妹)一直生活在一起.母亲去世后父亲又按揭了1套单元房并且娶了我后妈,生了1儿1女.现在我33岁父亲61岁了.如果我要继承母亲那份可以吗?怎么继承?前提是我结婚时卖了私房在媳妇家的宅基地盖了房子(无水电住不成)家里还有两套房子父亲不让我住.如果我非要住该怎么办?我能主张继承母亲的那份吗? 现在经过一位长者调节。
约定房子先不给我过户,但可以写出文字性的凭证说明房子归我。
但是 我担心如果以后父亲另立遗嘱说房子不给我,想问问文字凭证与遗嘱哪个高于另一个 如果文字约定经过公正并且约定内说明如果父亲另立遗嘱不与约定冲突可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