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a.我车左转弯,对方摩托载人直行;我车证照手续齐全,对方车无证驾驶(所载人为司机同一工作单位),摩托司机不满18周岁,未达到申领驾证的年龄,本次交通事故,对方车两人受伤.
b.发生碰撞的地点为双向四车道"t"叉路口,就碰撞痕迹看,摩托车主要碰撞我车的右门,且我车的右后门受损面积较大.
c.从碰撞散落的玻璃碎片看,玻璃碎片集中散落在双向四车道边沿线以外,距离边沿线约1米的"t"扇形路面,换句话说,个人认为事故的碰撞点,发生在我借道转弯完成后的直行瞬间,且当时我车与摩托呈现直角形状.
交通警察:初步认定,事故发生点,刚好就在白色边沿线上,意思是我借道转弯未完成,且想通过简易程序,让我认主责80%,我拒绝了.
至今,还未通知拿事故责任认定书?(未到10日期限)
试问,各位高人,这件事故,应该如何认定或如何看待?摩托车属于同市本区人,我是同市其它区县的,我感觉有保护之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