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来的公司,8月受的伤,鉴定为10级工伤,去年本人工资4500一月,一次性伤残是按本人工资来算,还是按当地的职工平均工资来算的,现在保险来了就一万块钱,问公司领导这个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反正他就是一问三不知,就说保险那里就来这么多,其他的不知道!!他说你不服,就去找保险公司!这是什么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