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去银行取工资,到那发现前面1个人的卡没有取出,他就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从那人卡里取了5000块钱,并把卡取出丢弃了, 现在人已在看守所, 定罪为信用卡诈骗, 请问这种情况会被判多久?如果积极退脏认罪态度好,能争取保释出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