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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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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7772什么是编号?

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

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在起诉时书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随案移送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

难道在一般情况下,检察院是不移送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的吗?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5-2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国蓓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3166672
积分:4784
]
回答时间:2012-05-23 07:44
李国蓓
你的理解有偏差,混淆了特殊与一般法律规定的区别。
贾霆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52876488
积分:1341
]
回答时间:2012-05-23 09:03
贾霆
贾霆律师,曾任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栏目咨询律师、北京市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现为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部高级主办律师,中国死刑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会员,《法邦网》特邀法治评论员,《上海法治报》、《和谐法制网》特约撰稿人。
自1998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 承办各类案件上千件,参与过数百起故意杀人、抢劫、绑架、贩毒等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办案足迹走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多次为身陷囹圄的嫌疑人洗脱冤屈,为犯下死罪的被告人起死回生,以捍卫法治的正义理念、精益求精的专业知识一次次演绎“枪下留人”的故事。代理过“档案索赔第一案”、“歌手张可可诉天涯网侵犯名誉权案”、“知名中医学家李柏松诉北京宝芝堂中医研究院侵犯著作权案”、“刘XX故意杀人案”、“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案”等轰动全国的案件,成功案例多次被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法制晚报》、《京华时报》、《上海法治报》等媒体报道,接受过多家电视台记者专访。部分经典案例已经被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选编为案例教材。
2011年1月入选《中国著名律师办案实录》一书; 2011年3月在“第二届中国律师原创文章大赛”中获得一等奖。 另外,著有23万字办案手记《法庭较量》。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死刑复核,全国各地大案要案。
执业理念:“你寄我一份沉重的托付,我还你一个生命的希望!”
电话: 13552876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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