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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和,为争夺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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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7760什么是编号?

夫妻不和,为争夺孩子

夫妻不和孩子13个月大没有断奶,女的带着人来婆家砸东西还无意识伤人。

问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判给谁,主要男的想要孩子,女的也想要,女的有着带人来婆家砸东西的情况下,孩子能判给她这种人吗?

咨询者:fa360861河北
[咨询时间:201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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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王林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3463270151
积分:12905
]
回答时间:2012-05-23 07:20
王林
父母离婚后,通常会产生子女与父母一方相分离,由父母另一方直接抚养的问题。夫妻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但是抚养子女的方式会发生变化,由共同直接抚养变为一方单独直接抚养。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归属问题,不仅关系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还影响到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正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关系重大。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的确定标准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99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些有关规定,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80
]
回答时间:2012-05-23 15:07
闫建秋
2周岁以下一般随女方。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单兴山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81181779
积分:7711
]
回答时间:2012-05-25 17:47
单兴山
孩子2周岁以下一般随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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