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因厂房租赁纠纷成讼,二审调解结案。甲乙双方因厂房租赁纠纷成讼,二审调解结案但调解书中又对双方的另一个土地承包的合同做了解除约定,他们的约定损害了我的利益。
因为这块承包土地六年前承包人转让给我经营,他们解除合同时并未通知我参加,其解除协议已得到法院的确认。
请问我该如何向法院证明我的权益受到了侵害?